婚姻 双方登记结婚半年,女方怀孕三个月,现因两人感情不合,离婚,当时结婚给了女方十万元的彩礼,花了一些剩大概七万吧,现在女方把钱拒为已有,这种情况两人可以办离婚吗,如果离婚这七万元会是两人平分吗,还有男方有一套自己的房子,是婚前自己买的,但没有婚前公证,这套房子也要和女方平分吗,这种情况能办协议离婚吗,谢谢您!
2010-06-11 09:02 王翼(天津)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0-06-12 18:45
可以协议离婚,彩礼不能要求返还,房产不能要求分割。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06-11 09:09
双方可以协议离婚,财产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婚前你自己买的房子是你个人婚前财产。彩礼可酌情返还。
但“女方怀孕三个月”,男方的诉权受限制。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婚前你自己买的房子是你个人婚前财产。彩礼可酌情返还。
但“女方怀孕三个月”,男方的诉权受限制。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3 王菲律师 2010-06-11 09:11
可以协商离婚,彩礼的退还也是可以协商的,房子是你的个人财产,与对方没有任何关系。但你要考虑到对方已经怀孕三月,适当要照顾到对方以及小孩的利益。
4 孙新律师 2010-06-11 09:21
你可以协议离婚,房子婚前个人财产属于男方所有
5 李玉更律师 2010-06-11 20:32
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对于财产问题各方可以分割。
6 于海英律师 2010-06-12 09:47
房子是婚前的话那是你的个人财产,彩礼按照法律规定走诉讼的话不好退。
7 孙新律师 2010-06-12 10:32
你好,对于彩礼,现在很难要求退还,对于房子属于你个人的财产,对方无权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