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在企业干了9年半被解雇,解雇原因是到十年给转正。劳动期间有劳动合同,合同属于非全日制合同,工作时间为三小时,合同内容没有履行,比如三险没交。2000年开始工作的时候也有合同,是与企业签订的,08年之后是与管理局签订的,2010年的合同没有到期,企业自动解除了,请问:1)这种合同在法律上有效吗。2)我们要维权申请哪方面的赔偿。请求律师帮忙解答,谢谢。联系电话15948822984
2010-06-11 06:21 马占平(吉林-松原)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6-11 09:21
提起劳动仲裁。
2 110网律师 2010-06-11 11:15
企业如果违法解除合同,应向你支付双倍的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