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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 收取工作服押金
入职 收取工作服押金 入职当天,收取工作服押金,而且在收据上注明“满30日报销,只报销不退还”。是否违反劳动法?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去仲裁吗?
2012-12-18 19:27 fuzaoa……(天津)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王海波律师  电话:13013075727  2012-12-18 19:27
违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2-12-18 19:29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12-19 01:08
属于违法,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仲裁解决。
4 张  静律师  2012-12-18 19:27
违反劳动法,协商不成建议向单位所在地哦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5 罗远水律师  2012-12-18 19:28
收取工作服押金违法,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6 110网律师  2012-12-18 19:37
属于违法
7 杨立宝律师  2012-12-19 08:09
违法行为,可以投诉或仲裁
8 齐志龙律师  2012-12-19 11:58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9 孙新律师  2012-12-19 19:38
其行为违法劳动合同法,你可以考虑仲裁或向监察投诉举报。
10 孙新律师  2012-12-19 21:44
单位不能以任何方式收取员工的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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