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下落不明的赔偿问题 工伤下落不明赔偿问题:由于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当法院宣布死亡后,另外50%的赔偿是按四年后的标准赔偿吗?之前的50%的标准要和四年后的一致吗?
2012-12-18 11:13 叮小当(湖北-十堰)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12月18日 12时01分
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工伤保险条例》中写明是第三十九条,不是三十七条)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九条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后面的50%和四年前的标准是一致的。
第三十九条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后面的50%和四年前的标准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