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是否应该赔偿对方 我是一名事业单位的司机,我们单位位于马路边上和自行车道相邻,一天中午我开车回单位,在我车拐过去自行车道3分之2准备进单位的时候有一辆自行车撞向我了我车右后轮的后侧,骑车人坐在了地上,就这样事故发生了,(当时我车拐过来的时候,我看见她了,对方眼神是飘忽不定的,所以在我就赶紧停下来了,对方是在没有任何意识的情况下撞到我右侧后的)事故发生以后我赶紧把对方送往医院做检查,结果是腰5椎件有点脱落,我车是全险,然后我拿诊断书让保险公司看了下,保险公司看下说向这种情况赔付28天的误工费,对方的要求是除了保险公司赔付的以外非要我个人在赔付对方1000元,(事故发生后从医院出来下午我 又买的水果,奶什么的我又去家里看的伤者),我就是想咨询下,向这种情况我车是全险,有保险公司赔付,我个人还要赔付吗?
2012-12-17 17:25 farewa……(河北-邯郸)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12-17 17:42
你好,不足的部分,可以要求你赔偿,建议协商解决。
2 孙新律师 2012-12-17 17:59
超出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由你来赔偿。
3 孙新律师 2012-12-17 19:36
结合事故责任划分和损害后果综合考虑。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4 孙新律师 2012-12-17 19:59
超出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由你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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