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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责任田转让合同》无效后,责任田上的房屋可以自行处置吗
法院判决《责任田转让合同》无效后,责任田上的房屋可以自行处置吗 案情简要陈述如下
1.2006年我家(原告)责任田500多平方转让给被告使用,但被告于2007年在责任田上建了150方,三层半的小洋楼,2015年被告暗中私下售卖房屋,被我家和周边村民发现,为阻止我家的责任田被售卖,我家以原告身份提起诉讼,请求《责任田转让合同》无效。

2.被告在地方有强大的社会关系,此案经两次基层法院,两次中院审核均以原告请求的《责任田转让合同》无效,恢复土地原状,并返还土地涉及行政法律关系为由转由地方政府先行处理为由驳回我方起诉,我方不服申诉至省高院,省高院以驳回我方起诉无法依据指令市人民法院重审。目前已判决。判决内容如下:

1。确认原告与被告的《责任田转让合同》无效,但驳回其它诉讼请求(恢复土地原状,并返还土地,但建议我们县主管部门另行申请处理 )

2.诉讼由被告承担。

对此次判决向各位专家请教的问题如下:

1. 该判决是否意味着我们已拿回土地?
2. 是否需要向县主管部门申请拆除责任田上的房屋?
3. 现在房屋空置,我们是否可以自行处分房屋,比如把房屋出租或在房屋周空地恢复种养? 
4. 各位专家有没有什么好的建议?

衷心感谢各位专家百忙之中给予的指导,谢谢。
2018-08-22 22:10 Bearli(广东-广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8-08-22 23:34
案情复杂 有必要委托律师处理。
2 冯倩雯律师  2018-08-23 14:14
案情复杂 有必要委托律师处理。 有疑问可微信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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