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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不合离婚,男方有正式工作,女方家庭主妇,有个三岁大的小男孩
夫妻感情不合离婚,男方有正式工作,女方家庭主妇,有个三岁大的小男孩 夫妻感情不合离婚,男方有正式工作,女方家庭主妇,有个三岁大的小男孩,平常都是女方在带,房子是婚后男方买的,登记在男方名下,还在还贷款中,双方都想要孩子,如果起诉离婚 房子和孩子会怎么判,判给谁,
2018-08-22 10:18 _ 王 等等.(山东-滨州)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8-08-22 10:19
一般情况是有利于孩子原则
2 法律咨询律师  2018-08-22 10:20
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平分,两岁以上的孩子一般会判给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
3 周三明律师  2018-08-22 10:21
共同财产均分。
4 陈铠楷律师  2018-08-22 10:22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
2岁以上由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抚养
5 何翠主任律师  2018-08-22 10:24
房产女方可以分一半;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付抚养费
6 朱君秀律师  2018-08-22 10:25
判归女方的可能性大
7 乔辉律师  2018-08-22 15:43
你好,根据经济条件,与孩子的感情本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有需要可电话联系。
8 张亮律师  2018-08-23 16:25
婚后所得财产均分,子女归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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