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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黄6月就职于深圳一家公司,9月辞职,因无业绩老板决定扣发当月工资
小黄6月就职于深圳一家公司,9月辞职,因无业绩老板决定扣发当月工资 小黄6月就职于深圳一家公司,职位是营销专员,工资结构是底薪+提成,9月份因小黄家中有事和老板友好协商后提出离职,当时老板同意了小黄离职的事宜,并结算了工资,但并没未发,说财务会近几天达到工资卡里面,就这样小黄办理了离职手续正式辞职。第二天小黄收到公司财务的短信,是老板通过财务部转告的小王的话:大概意思是小黄因在职期间作为营销专员,没有签单,同时也没有按照正常劳动合同做满一年,遂不发离职当月的工资,请问这样合理吗?
PS:小黄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从2012年7月到2013年7月,小黄离职是和老板友好协商同意的。
2012-12-17 13:50 孤傲狂风(广东-深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12-17 13:52
不合理,老板无权扣发工资,可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仲裁。
2 110网律师  2012-12-17 13:54
你好:
    公司的做法违法。小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工资。
3 陈晓云律师  2012-12-17 14:04
单位做法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4 秦步基律师  2012-12-17 15:53
扣发离职工资这是不合法的,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
5 唐晓华律师  2012-12-17 16:33
可以去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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