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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这样的,我们单位七月和八月有一个职位绩效考核,而且是以8/17为考核数据提交截止日期
您好,是这样的,我们单位七月和八月有一个职位绩效考核,而且是以8/17为考核数据提交截止日期 您好,是这样的,我们单位七月和八月有一个职位绩效考核,而且是以8/17为考核数据提交截止日期,大概会在十月统计考核数据来发奖励。现在问题是我8/31离职,人事部说我得不到这块奖励了,我反问数据不是截止到8/17,而我是8/31离职,为什么拿不到奖励?她说公司规定。请问这样的规定合理吗,劳动法上有没有明文规定?谢谢。
2018-08-20 14:09 ask201……(上海)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夏之威律师  电话:13524907984  2018-08-20 14:13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18-08-20 21:54
可以劳动仲裁的
3 郎海华律师  2018-08-20 14:11
不合理的
4 张向锋律师  2018-08-20 14:14
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8-08-20 14:21
不合理,建议到工作所在地申请劳动仲裁!
6 110网律师  2018-08-20 14:28
申请劳动仲裁。
7 陈晓云律师  2018-08-20 15:03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8 冯倩雯律师  2018-08-20 16:36
申请劳动仲裁。
9 李军律师  2018-08-20 17:25
劳动法无规定。要看双方之间是否有约定或公司是否有明示的规定。因此要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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