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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产权人父亲2003年去世,其产权至今没有变更,其母在未继
请问产权人父亲2003年去世,其产权至今没有变更,其母在未继 请问产权人父亲2003年去世,其产权至今没有变更,其母在未继承房产的情况下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名将二分之一的产权在2008年7月7号做了份赠与房产公证合同比小儿子(共两个儿子),,小儿子在2012年1月去世,没有子女,其母亦在2018年1月去世赠与至今从未办过任何登记手续,小儿妻现拿出来要拿二分之一产权可否?赠与公证还有用吗?因两当亊人都过世,又唔係佢地的名下
2018-08-18 00:27 ask201……(广东-广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8-08-18 14:31
大儿子可以依法继承。
2 陈晓云律师  2018-08-18 08:54
无法协商的,通过法院处理,由法院依法判决
3 冯倩雯律师  2018-08-18 12:44
无法协商的,通过法院处理,由法院依法判决 如果想进一步了解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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