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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嫌疑人是否可以要求户籍所在地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本人2016被兰陵县卞庄派出所传唤配合调查
涉案嫌疑人是否可以要求户籍所在地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本人2016被兰陵县卞庄派出所传唤配合调查 涉案嫌疑人是否可以要求户籍所在地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本人2016被兰陵县卞庄派出所传唤配合调查,案件定性(寻衅滋事)本人确定没有参与该案件,本案件已结案,法院审判执行结果也跟本人无关,本人也曾未接受任何执行,党员关系正常,现因本人工作需要于2017年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经户籍所在地片区民警公安系统核查,记录显示本人与上述该案件关系为:涉案嫌疑人,导致无法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如何要求撤销涉案嫌疑人记录?户籍所在地拒绝开具证明是否合理?
2018-08-16 10:25 ask201……(山东-临沂)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8-08-16 10:27
这是可以按照派出所的规定来处理的
2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8-08-16 10:29
提供原来的判决书
3 陈晓云律师  2018-08-16 11:06
没有定罪的,属于无犯罪
4 陈铠楷律师  2018-08-16 11:25
提供原来的判决书
5 冯倩雯律师  2018-08-16 15:22
提供原来的判决书 你觉得需要的话可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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