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基金谁来缴纳? 我在青岛想购买一套二手房,10年得房子,11年交付,已经签了书面合同,再办理网签时,中介说需要缴纳房屋维修金。我查询的是二手房不需要缴纳这个费用,中介给出的意思是这个费用是刚出的,原房主没有缴纳,而且所有二手房都必须缴纳。请问下是这样么?再书面合同中没有提及房屋维修金这些字眼。需要我们缴纳还是原房主缴纳这个费用?谢谢
2012-12-15 10:21 sj0418(山东-青岛)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12-15 11:13
有合同约定么?
2 110网律师 2012-12-15 10:24
协商处理,如果再签合同时中介没有说明,现在可以解除合同
3 110网律师 2012-12-15 10:53
原房主应缴纳维修基金
4 110网律师 2012-12-15 11:05
你好,协商处理,如果再签合同时中介没有说明,现在可以解除合同
5 徐志远律师 2012-12-15 17:14
是的,青岛是今年的规定,必须缴纳的,没有约定,我认为应该是房主缴纳。如果是高层可能不止5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