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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罪 我的爷爷与爸爸的朋友甲和乙开了一个洗煤厂,中途爷爷患病,住院治疗,写了一张委托书给爸爸,把自己住院这段时间的煤厂股东权委托给爸爸,期间,煤厂因为濒临倒闭,需要资金周转,我的爸爸和朋友甲就自己去联系朋友借了100万的贷款,这100万是通过煤厂股东同意和签字了的,去借款钱爸爸说利息是3.5分,实则去贷款的时候,对方说利息是3分,请问,我爸爸从中获取的0.5分利息算是贪污罪,还是自己的信息费?该不该论罪?
2012-12-14 20:47 沧海ABC5……(四川-泸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2-12-14 20:53
你好,不构成犯罪
2 王晔律师  2012-12-14 22:10
不构成犯罪
3 李小利律师  2012-12-15 15:19
您好,您爸爸涉嫌职务侵占,如果煤厂属于国企,则涉嫌贪污。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具体咨询或预约面谈。
4 110网律师  2012-12-21 15:39
描述不清楚 建议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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