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成立吗 本人任乡镇党委委员,2007年分管农业、科技,协助本镇2007年一个国家科技支撑项目注册,于2009年7月17日用本人负责的协调指挥部临时周转金140万元给该项目二期注册,29天内全部归还。检察院于2012年3月以挪有公款刑拘,并用2012年11月起诉移送法院。现在该怎么办?
2012-11-25 11:10 hh7654……(湖北)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11-25 11:12
超过三十万的,可以定罪。你现在要委托律师辩护
2 110网律师 2012-11-25 11:15
委托律师详细分析案情
3 110网律师 2012-11-25 11:15
涉嫌挪用用公款。
4 武昌陈哲律师 2012-11-25 14:51
尽快聘请律师辩护
5 110网律师 2012-11-26 10:39
你好,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涉嫌挪用公款罪,涉案金额特别巨大,量刑起点在十年以下。但最终的宣告刑还要结合全案的从轻、减轻情节来认定。在本案中,如你有积极赔偿、认罪悔罪等从宽情节,可从轻处罚。 另,本案的定性有争议,具有很大的辩护空间。 建议请律师为你提供帮助,指明从宽的情节,提供法律策略与技巧,争取最轻处罚。如需进一步了解或者咨询,欢迎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