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强奸 20天前和一个女性朋友开房,都自愿的。现在那女性朋友突然告我强奸,除了qq聊天记录和手机短信有发生性关系的聊天记录外。没任何证据。请问我会马上被刑事拘留么。
2012-12-14 20:10 kksing(青海-海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2年12月14日 20时51分
这些证据只能是辅证,关键证据是警方要调查清楚在房间内那位女性是否不同意与你发生性关系而你强行与之发生。如果能证明不是强行,是双方自愿,则构不成强奸罪,反之,则构成。您现在还没被拘留,说明警方还未有确实证据。
2 罗远水律师 2012-12-14 20:12
如果是双方自愿,不构成强奸罪
3 110网律师 2012-12-14 20:21
只要没有强迫情形就不构成犯罪,建议你委托律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