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迟交货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你好,我们是做灯具的生产厂家,我们在2018年7月5日跟客户确认了订购协议并盖章回传确认,订单总额15万元,对方在当日(2018年7月5日)给我们安排了订单总额的30%作定金,协议上写明交货期是35天,时至今天(2018年8月10日),由于生产难度大,有其中一个产品(价值3万元)需要到8月12日才能交货,也就是在协定货期的前提上超出了3天,其他货品都已经在协定货期(35天)内分批陆续交付;请问如果客户追究起来,我们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备注:客户定协议期间一再要求能否加快进度,当时本着体恤的心理在微信上以文字形式答应了客户我们尽量提前交货,并没有改动协议上的交货期天数。 感谢!
2018-08-10 17:06 willia……(广东-中山)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8-08-10 18:55
根据合同约定的处理。
2 朱君秀律师 2018-08-10 17:12
承担违约责任。
3 何翠主任律师 2018-08-10 17:19
协商不成,固定好证据起诉
4 任龙祯律师 2018-08-10 20:43
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可能涉及损失赔偿。
5 冯倩雯律师 2018-08-10 23:11
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可能涉及损失赔偿。 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