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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两个股东,一个是湖南有限公司来的占股百分之60,一个是深圳这边的负责人占股40%
公司有两个股东,一个是湖南有限公司来的占股百分之60,一个是深圳这边的负责人占股40% 公司有两个股东,一个是湖南有限公司来的占股百分之60,一个是深圳这边的负责人占股40%!我是财务,,公司地点在深圳,劳动合同地点也在深圳,13号提交离职给深圳这边的负责人,也是劳动合同里签名的单位负责人!但是湖南那边说他们占股多,给深圳这边的负责人属于无效,但是我工资也是这边负责人发的!我8月13号能走么
2018-08-08 17:18 Phoebe 容颜(广东-广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8-08-08 17:44
发生劳动纠纷,无法协商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 陈晓云律师  2018-08-08 18:11
单位注册或你们工作地
3 刘振海律师  2018-08-08 22:10
通知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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