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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说我取款的时候他多给了我4500
银行说我取款的时候他多给了我4500 我去银行取20500,银行工作人员说他给了我25000,我当时不知道也没点钱就拿了去还我朋友,后来银行说我多拿了钱,要我还,是前天的事情,说是监控看见了他们查了是错在我这里,我想问下他们的监控有法律效力吗?他们为什么不报警呢?而且他的2叠1万的钱都是没点过的.现在我该怎么办啊?我知道有什么不当得利,但是我也很无辜啊,我朋友有说要是他们能证明我拿的是25000我们就承担这倒霉的责任,现在问题是他们的监控有法律效力吗?要是有我承担了责任拿钱给他们要他们出什么证明呢?请你帮帮我啊,我都被他们烦死了
2010-06-09 15:10 lena84……(福建)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6-09 15:23
银行的业务实行当场交付,事后认为多给你了4500元,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虽然有监控录像,你也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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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10网律师  2010-06-09 15:28
关键是事实是怎样的?

银行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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