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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在银行贷款未还清的时候完成过户问题
赠与合同在银行贷款未还清的时候完成过户问题 律师你好:

我跟我前女友为了结婚,我自己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并且自己出资装修,房产证上写了二个人名字,各占50%,由于各种原因没有结婚我们在公证处公证房产是我个人的,公证文书上写明她的50%产权赠与给我,由于现在银行贷款还有20多万没有还清,我可以要求房管局根据公证文书把房产过户到我个人手下吗????贷款都是我一个人付的,但是她好像是连带的......

谢谢

现在我跟我现女朋友结婚,我可以把房产写我们俩人名字吗???
2010-05-14 21:06 sig998(江苏-常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0-05-14 21:25
答;可以过户,但是她应当与你共同承担连带还款义务,她还款后有权向你追偿。
2 110网律师  2010-05-15 10:39
是的,必须先要还清贷款才能过户,你可以采取你现女朋友另办理房贷的方式,过户到你和你现女朋友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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