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55岁,有18年糖尿病史史,10多年高血压史,上班时突觉不适,后住院治疗,公司承担责任吗? 员工55岁,有18年糖尿病史史,10多年高血压史,上班时突觉不适,后住院治疗,已出院。现他要求公司赔付,公司承担责任吗?公司给员工入着团体意外险,但不属于工伤,保险公司不赔付。这种情况,公司有赔付义务和责任吗?
2018-08-07 11:37 wwz552……(山东-潍坊)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8-08-07 12:12
你好我是潍坊律师 可来电咨询。
2 殷运健律师 2018-08-07 13:01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你
方可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交通费,造成伤残的还可增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残疾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金额需要结合伤残等级、工资、年龄、是否有被扶养人、地区等计算。如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咨询。
方可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交通费,造成伤残的还可增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残疾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金额需要结合伤残等级、工资、年龄、是否有被扶养人、地区等计算。如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咨询。
3 李晓玲律师 2018-08-07 14:52
委托律师
4 冯倩雯律师 2018-08-07 18:43
你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5 110网律师 2018-08-07 21:16
这个是不属于工伤,但是公司有缴纳医疗保险的义务啊。其实按法律规定是可以要求按一定比例报销药费的。还要根据工作时限享受医疗期待遇。但这都是法律上的东西,现实中你不必理会。
6 闫燕律师 2018-08-08 14:20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