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伤伤残如何赔偿 我父亲在四川内江威远县的一家私人煤矿上班,2011年时,在工作中受伤一只脚的脚趾部分全部断裂,在2012年11月参与工伤评定为6级。我看了相关国家的条例说赔款是按照本人工资的12个平均工资来算,但我父亲只在那工作了三个月,所以我想请教一下,这要怎么算?并且也没签订劳动合同。
2012-12-13 16:04 雷小林(四川)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沈辉律师 电话:13438213501 2012年12月13日 16时39分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影响你父亲享有相应的工伤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计算需要根据你父亲的实际工资为准。
2 孙新律师 2012-12-13 16:04
具体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
3 110网律师 2012-12-13 16:06
你父亲与用人单位已有劳动事实,建立劳动关系,没有签订合同用人单位承担责任。你父亲享受工伤六级待遇与工作时间长短无关。
4 110网律师 2012-12-13 16:06
工资以受伤前十二月的平均工资为准
5 都燕果律师 2012-12-13 16:06
如果能确定劳动关系,你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6 110网律师 2012-12-13 16:06
你好!已回复
7 李小利律师 2012-12-13 16:47
您好,建议及时申报工伤,申报时效为一年,过了一年就得不到赔偿。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还需先仲裁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后,进行劳动能力伤残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结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标准赔偿。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具体咨询或预约面谈。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具体咨询或预约面谈。
8 王晔律师 2012-12-13 17:27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