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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10厘米(儿童达8厘米)或者创口累计总长度达15厘米(
 第二十一条 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10厘米(儿童达8厘米)或者创口累计总长度达15厘米(  轻伤鉴定标准 第二十一条 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10厘米(儿童达8厘米)或者创口累计总长度达15厘米(儿童达12厘米);伤及感觉神经、血管、肌腱影响功能的。 
是选择关系吗?是不是只要满足“伤及感觉神经、血管、肌腱影响功能的”就构成轻伤?
2012-12-13 15:12 谢谢您的帮助(上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12月13日 15时28分
你是想要求民事赔偿还是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轻伤只关系到是否承担刑事责任,是否构成轻伤以鉴定为准,如果已经报警处理,可向承办警官提出进行法医鉴定,鉴别是轻伤还是轻微伤。自己估计没有意义。
2 孙新律师  2012-12-13 15:15
是的。
3 110网律师  2012-12-13 15:16
需要鉴定结论为准 伤情不是独立机械的理解的
4 110网律师  2012-12-13 15:19
是并列选择关系,符合一项就构成轻伤,你家人应当是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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