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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口角说要收拾对方一类的话,对方感知受到威胁,要求我方写保证书保证对方生命财产安全,请问他有这个权
发生口角说要收拾对方一类的话,对方感知受到威胁,要求我方写保证书保证对方生命财产安全,请问他有这个权 老师您好,咨询您以下问题,麻烦为我解答一下。
  双方因商业纠纷闹不和,对方违约。双方协调没有达成共识。我方因不满结果,情绪激动说出:你等着、你的店不要想营业下去之类的话。
  是否对其构成威胁?对方现在要求我方现在必须书面保证其生命财产安全,才能继续协调商业纠纷,请问他有没有这个权利,我该怎么做?
  据对方所述,已经给派出所备案,但我方并没有任何行为,这有什么意义?
2012-12-13 00:28 woohyu……(上海)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唐政律师  电话:13917690418  2012-12-13 13:16
对方也是过激反应了,你没有实际行为,一般没事
2 时瑞芳律师  2012-12-13 07:42
如果没有实质的侵害,没有关系。
3 胡爱军律师  2012-12-13 08:20
没有实施实质性的侵害,没有关系。
4 110网律师  2012-12-13 09:01
如果你没有伤害,没事的.
5 110网律师  2012-12-13 09:05
只是口头说说不用担心
6 陈晓云律师  2012-12-13 09:16
没有关系。
7 王晔律师  2012-12-13 09:47
没有关系。
8 张向锋律师  2012-12-13 17:26
你没有保证其生命财产安全义务,协商不成,起诉解决。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9 110网律师  2012-12-13 21:20
你好:
    口头带有情绪化的表述,不构成违法。
    至于协商无非是双方的利益权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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