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伪证和故意破坏现场,不及时报警致人死亡,同时在对向来车时超车致人死亡应承担什么责任 2018年7月24日在陕西兴平市村道上,陕D98801在4米村道和对向来车情况下,强行超车致同向行驶摩托车驾驶人摔倒在路边,摩托车司机在把车拉上路面后走了几步就倒在路上,司机把车辆倒后又开前,用脚猛踹摩托车,故意破坏现场,不及时救人,而是先打110报警,故意制造不是交通事故的假象
2018-08-03 22:27 韩仓库(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18-08-03 23:22
及时报警定责
2 王可红律师 电话:13162972268 2018-08-03 23:37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要承担主要责任以上的责任
3 陈晓云律师 2018-08-03 22:54
责任划分以交警认定为准,并以此为基础确定赔偿责任,须结合当地一些标准核算,建议找当地律/师帮忙核算一下
4 吴丽才律师 2018-08-03 23:15
建议及时报警,向交警如实陈述事情的经过。
5 李军律师 2018-08-04 14:53
报警,等警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