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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尾导致己方重伤,对方责任小,没受伤
追尾导致己方重伤,对方责任小,没受伤 我老爸前几天在路上追尾,对方在前方停车 车上下人,是在行驶道上,现在不知道是对方紧急刹车还是我老爸自己没注意,我老爸头部重伤,现在还昏迷不醒,做了脑淤血手术!几天就花了5万多,现在交警说一切等我老爸醒了在说,交警估计对方百分之20责任(不确定),请问现在能要求对方交医药费吗?我家已经没钱了!拜托各位律师了!!!
还有就是,我老爸前一个月出过车祸了,对方受伤,等3个月复查才结案,请问交强险是一年只赔偿一次,还是怎么搞的?
驾驶员意外险能赔偿多少钱?我家车是农用车,好像就交强险和驾驶员意外险这两个!
2012-12-11 13:51 倒霉的一年(江苏-苏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2年12月11日 13时51分
发生了交通事故后,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的责任为依据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双方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的责任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代理诉讼或帮助计算具体的赔偿数额,以最大限度维护你合法权利。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2 110网律师  2012-12-11 14:05
可以根据责任认定书要求对方和保险公司先行支付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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