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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前夫离婚十多年,有一个共同女儿,可至今为止他没给一分钱抚养费
我与前夫离婚十多年,有一个共同女儿,可至今为止他没给一分钱抚养费 我与前夫离婚十多年,有一个共同女儿,可至今为止他没给一分钱抚养费。但协议上写了男方以后应负责女儿学费,大病等部分费用。但我把女儿的姓氏改了,能让他出这些费用吗?因女儿马上要进入大学了,所以费用也比较多,我一个人无力承担,能申诉到抚养费吗?
2018-07-25 22:38 刘利群13786310498(广东-广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8-07-26 06:48
无法协商可以起诉。
2 110网律师  2018-07-26 09:17
可以要求对方共同承担,协商不成去法院起诉。
3 封华清律师  2018-07-26 10:53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协助你诉讼争取你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方拒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支付多少的小孩抚养费,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小孩的实际花费来判决。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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