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同意离婚,但双方同意庭审调解 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到法院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但双方同意庭审调解,没判离,这是否还属于“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
到法院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但双方同意庭审调解,没判离,这是否还属于“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
2012-12-09 18:54 bkln20……(北京-东城区)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2-12-09 18:57
调解书的是,
2 110网律师 2012-12-09 18:59
附生效条件的协议,条件未达成的,协议不生效
3 徐卫东律师 2012-12-09 19:12
不属于
4 孙新律师 2012-12-09 19:32
你好:一、如果在离婚协议中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以后离婚诉讼中,此离婚协议书不生效。
二、如果不是以离婚为前提,双方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在以后离婚诉讼中是有效的。
二、如果不是以离婚为前提,双方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在以后离婚诉讼中是有效的。
5 赵江涛律师 2012-12-10 08:46
不属于
6 孙新律师 2012-12-10 10:11
那就是没有离婚。
7 李建成律师 2012-12-10 14:59
不属于的
8 孙新律师 2012-12-11 16:42
不属于。法院调解是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
详情咨询QQ群16194737 敬请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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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2012-12-12 17:45
如果再调解的过程达成一致的话也是可以的。
建议来电咨询,田野律师团队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当前的相关证据材料,为您做出更全面、精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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