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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双方将共同财产赠与女子其中一方法院可否同意?
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双方将共同财产赠与女子其中一方法院可否同意? 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双方决定将共同财产赠与女子其中一方(儿子)
儿女均未成年,上学中。财产由儿子全部获得,对女儿是否公平?法院同意了此协商结果,是否存在违规?
   当事人双方对抚养费并未协商出明确费用以及时长。法院对如此简单的协商结果同意执行,是不是有对子女权利得不到保证的行为过错。
  (有不当用词见谅)
2012-05-10 13:07 huadao……(山西-临汾)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5月10日 13时15分
这个,双方处置自己的财产是他们自己的权利,法院还真不会干涉。

女儿既然未成年,父母一方自然还要继续进行抚养至成年。
2 陈晓云律师  2012-05-10 14:21
双方自愿即可,无须法院同意。
但双方对女儿有抚养义务
3 孙新律师  2012-05-10 20:39
产权人有权处置
4 孙新律师  2012-05-11 22:55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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