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我们两家是十多年的邻居,前几年他们做房子,叫我们屋檐揪掉,我们不让,当时叫了土管所的人,他们说这道理,因没达到目的,就怀恨在心,去年我们做房子,他们把公过道不浪我们家过,后经法院强行至行。上星期日早,我妈喂鸡时,发现一只鸡的腿被打断,我妈很气,没点名骂了几句,对方老婆前来厮打我妈,我爸看后前去把他们拉开,她老公前去就打我爸,他老婆还拿砖头砸我爸头,缝了六针,发医鉴定为轻微伤甲级,我妈为轻微伤丙级,当时已报案,派出所说调解,到现在什么没有,药费全自己出的,他们是年轻人,我爸妈都六十四五了,现我们该怎么办?他们该得到如何处理?
2012-12-08 23:21 曾建红()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2-12-08 23:22
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