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我是一名大四毕业生,于今年一月份与一家私立学校签订合同,合同要求任职三年
我是一名大四毕业生,于今年一月份与一家私立学校签订合同,合同要求任职三年 我是一名大四毕业生,于今年一月份与一家私立学校签订合同,合同要求任职三年,如单方面违约需支付三万元违约金。合同自签订日开始生效。目前我还没有进该单位入职参加培训,我现在不想去了。如果我不去了,是不是需要支付三万元的违约金呢?

2018-07-14 23:58 年少欢喜(陕西-汉中)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8-07-15 05:09
不是需要支付三万元的违约金
2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8-07-15 08:16
如果没有提供专项培训,约定服务期,你也无须承担违约责任。有必要申请劳动仲裁
3 康治斌律师  2018-07-15 06:10
如果没有提供专项培训,约定服务期,你也无须承担违约责任。理由很简单,劳动合同法上规定的违约金只有两个即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和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除此以外,不允许设定违约金,即便设定,也因违法而无效,因此,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你根本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