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权的问题,请帮忙回答,万分感谢! 我岳母早年丧夫,为了抚养三个子女(一男二女)与同村王某(也就是我现在的岳父)组成了一个家庭,我岳父带着一男一女与我岳母一家四口与1995年8月正式以公开夫妻关系生活在一起。两人并未到民政局办理结婚证,只不过此事亲友及村镇的领导都知道并承认。
2012年11月17日,由于煤矿事故,我岳父不幸离世,留下一家老小。煤矿矿主同意支付74万3千元作为抚慰金。
由于当时与煤矿矿主理论之时并未将抚慰金直接汇入我岳母账户内,而是由我岳父的姑父以及我岳父的兄弟掌管着,在我岳父入土后他们以我岳母未与我岳父领结婚证为由,意欲全权支配这笔抚慰金,说是要留给我岳父的亲生儿子及女儿,不愿意分配出一部分给我岳母作为生活费。
请问此比遗产的继承权是怎样的,应该由谁支配或是应该怎么分配才合理合法?
2012年11月17日,由于煤矿事故,我岳父不幸离世,留下一家老小。煤矿矿主同意支付74万3千元作为抚慰金。
由于当时与煤矿矿主理论之时并未将抚慰金直接汇入我岳母账户内,而是由我岳父的姑父以及我岳父的兄弟掌管着,在我岳父入土后他们以我岳母未与我岳父领结婚证为由,意欲全权支配这笔抚慰金,说是要留给我岳父的亲生儿子及女儿,不愿意分配出一部分给我岳母作为生活费。
请问此比遗产的继承权是怎样的,应该由谁支配或是应该怎么分配才合理合法?
2012-12-06 20:20 thresh……(江西-萍乡)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2年12月06日 20时22分
按照继承法的你岳母确实不是法定继承人(因为没有结婚证)
但是在17年的同居生活中,你岳母为家庭操劳,病帮助抚养了你继岳父的孩子。可以主张少量的抚慰金作为生活费
但是在17年的同居生活中,你岳母为家庭操劳,病帮助抚养了你继岳父的孩子。可以主张少量的抚慰金作为生活费
2 蒋彩侠律师 电话:15832651771 2012-12-06 20:22
你好,没有办理结婚手续,不属于夫妻关系,很难要求分割赔偿款
3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12-06 20:23
1995年8月正式以公开夫妻关系生活在一起不属于事实婚姻,不是配偶。
可以作为继承人以外的人主张
可以作为继承人以外的人主张
4 110网律师 2012-12-08 15:29
属于同居关系,没有继承权,应当由父母、配偶、子女继承。
5 陈晓云律师 2012-12-06 21:41
夫妻,父母,子女是第一继承人都有权分配
6 王晔律师 2012-12-07 07:50
委托律/师处理
7 2012-12-07 13:53
第一继承人夫妻,父母,子女平均分配。没有办理结婚手续,不属于夫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