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担保公司业务员的责任问题 前期有了解过,担保公司业务员经办业务,履行的是职务行为,若客户出现代偿,所有责任由担保公司承担。
但是有一个情况就是,担保公司在业务员不知情的情况下,在与客户签订的担保合同中的最后悄悄加了一条“此担保合同由XX员工为其解释”.业务员的名字出现了在合同上(名字为担保公司私自打印,非员工手签),解释权交给员工,但是实际签订合同的时候也根本不是该员工解释的,如果客户出现代偿,该业务员是否承担代偿责任呢?
但是有一个情况就是,担保公司在业务员不知情的情况下,在与客户签订的担保合同中的最后悄悄加了一条“此担保合同由XX员工为其解释”.业务员的名字出现了在合同上(名字为担保公司私自打印,非员工手签),解释权交给员工,但是实际签订合同的时候也根本不是该员工解释的,如果客户出现代偿,该业务员是否承担代偿责任呢?
2012-12-05 07:11 xmatch……(重庆)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电话:13007023233 2012年12月05日 07时27分
答:与业务员没有关系,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该条款不会对对业务员实体性权利义务产生影响。
2 110网律师 2012-12-05 07:13
不承担,根据你所陈述的情况来看,此行为仍属于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
3 110网律师 2012-12-05 07:15
担保合同同xx员工为其解释,并不违反法律规定,而是公司向客户履行的告知义务,其后果由担保公司承担。
4 孙新律师 2012-12-05 08:15
不承担责任。
5 张宰宇律师 2012-12-05 09:23
由公司承担。
6 110网律师律师 2012-12-05 09:30
可由公司承担
7 孙新律师 2012-12-05 11:01
可以承担责任
8 冉兵律师 2012-12-05 16:56
依法由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