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你好:我有一商铺,原经营户的合同在2013年3月底到期。他们在今年十月以改行要重新装修为名要给我续签租赁合同,我本着原经营户优先权的原则就新签了合同,并在租金,年限,房屋每年递增等方面给予了很大优惠。可是最近他们却以生意不好,原定项目受场地限制为由决定不投资装修了想转让,并且要拿我们刚签的合同拿去转让以收取第三方的巨额转让费。我认为他们欺骗了我对他们的优惠和好,是拿我的门面在找钱,我不同意他们转,请问我可以收回合同吗?谢谢盼解答,
2012-12-04 19:35 五哈哥(重庆)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吴明勇律师 2012-12-04 19:36
可以收回门市,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2 110网律师 2012-12-04 20:04
如果你不同意转租对方擅自转租你可以解除合同。
3 乔春长律师 2012-12-04 22:10
建议带上合同与律师面谈。
4 冉兵律师 2012-12-05 17:04
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