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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精神赔偿
离婚精神赔偿 郑某(女)与刘某(男)结婚4年,婚后感情不和,现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要求女方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里有事女方在外面有外遇,还离家出走过。这种赔偿成立吗?
2012-12-04 17:40 132797……(新疆)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律师  2012-12-04 17:42
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共同债务共同承担,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法院都可以。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2 110网律师  2012-12-04 17:42
一般不支持 就算成立也不会是10万
3 110网律师  2012-12-04 17:42
对离婚赔偿的情形,法律有严格的限定
4 冯战波律师  2012-12-04 17:45
有证据证明有过错的,则可以主张,但不会有这么多。
5 陈晓云律师  2012-12-04 17:46
如果有证据证明女方有外遇可以
6   2012-12-04 19:46
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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