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美扣押促销员押金的解决方发 我是一名学生,在物美超市工作了四个月,2010年5月17号,因为超市用人太狠,我离职了,进店的时候,我交了500元的押金,当时工作人员说到我不干了时候就退给我,但是我现在离职了,500元依然没退给我,我去找过他们,他们说,总公司没批,还说,我们也没有钱,找各式各样的理由推辞我,我想他们一定是退给我,希望律师能帮帮我
2010-06-06 17:40 yxt890……(天津-南开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0-06-06 17:44
你好,真的是岂有此理了,现在新的劳动合同法已经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能收取员工押金了,他们的行为明显违法,建议直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2 孙新律师 2010-06-07 09:20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3 孙新律师 2010-06-07 20:46
押金必须退还,你可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