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李先生2008年从我们厂拿货未付货款。据悉2017年李先生离婚,将财产过户到前妻名下。现在李先生承认这笔欠款,但无能力支付欠款。当时签合同的只有李先生,是婚姻持续期间的欠款,而且购买了固定财产。问题:1我们如何追讨这笔欠款和相应利息?2.离婚了,债务由李先生100%承担还是夫妻每个人50%?3.李先生没有财产可以执行,所有债务可不可以执行其前妻的转移的财产?
2018-06-28 18:45 angelo……(广东-广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8-06-28 23:52
有证据可以申请执行其前妻的转移的财产
2 杨慧律师 2018-06-28 18:59
可以将他的前妻列为共同被告。但要能证明这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