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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7年的1月份在普惠金融旗下手机店分期了一个手机当时是2998元
我17年的1月份在普惠金融旗下手机店分期了一个手机当时是2998元 我17年的1月份在普惠金融旗下手机店分期了一个手机当时是2998元,他们业务员当时说三个月后一次性付清无利息,我已经还了4个月每月285,当我第五个月一次性付清是他说要六百利息,当时我就没给,现在逾期两个月,请问我的征信会不会有黑点
2018-06-27 10:43 葬心 (宁夏-银川)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8-06-27 11:00
这是可以 按照分期付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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