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的脸在幼儿园期间被别的小朋友抓伤 当天到园接孩子时,老师们并没有告知我女儿被其他小朋友抓伤了,是回到家后才发现的,第二天我找了园里的老师,老师表明道歉说当天没看到小孩的脸被抓伤,我要求和那个孩子的家长见个面说说这个事,可老师再三推辞不让见那个孩子的家长.
2012-11-30 15:37 yinqi(河北-张家口)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11-30 16:13
——那么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幼儿园,要求幼儿园承担未尽看护义务的赔偿责任,协商不成即可起诉,如有需要,可以致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