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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劳动合同和签约问题
应届毕业生劳动合同和签约问题 能帮我解决一下合同的问题吗   现在我有一个朋友是一个应届毕业生   现在是实习期  现在已与某公司签了一个合同   这个合同有用人单位的章和我朋友的签字和手印   没有劳动局的章   而且合同上说要辞职  必须提前三个月提出辞职报告   现在我朋友想走  但是他们分管的领导不签字  并且 在网上已经与这个公司签约  牵扯到档案的转接问题  还希望各位律师帮助我一下 我朋友现在就要走  如果就这么走了会有什么后果  档案会如何? 我该怎么办   我继续帮助~~~ 提前谢谢你们了
2010-06-05 11:52 slan12……(山东-淄博)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6-05 11:55
劳动法规定,辞职提前一个月就行.我们可以提供相关法律帮助.咨询或委托请联系代毅律师13938807312\QQ704034926
2 110网律师  2010-06-05 11:55
在试用期要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实在不行委托律师去办理。
3 王燕律师  2010-06-05 12:09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关于固定工签订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劳办发[1996]71号)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及时将职工档案转到职工新的接收单位;无接收单位的,应转到职工本人户口所在地。若单位扣押档案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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