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原房产是我母亲,由于各种原因,我母亲的父亲(我的姥爷)将我母亲的住房去他人调换,更换房屋为公房,房产证名字为我母亲的父亲,无法变更,我与父亲、母亲共同在此居住27年,我们三个人的户口都在此处,我母亲为户主,现在此房屋拆迁,我母亲的父亲称此房屋拆迁与我家无关,房屋收回,我想请问一下此房应该归谁所有,拆迁费我家是否可以得到拆迁补偿。
2010-06-05 11:18 尘尘(北京)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0年06月05日 11时24分
你们是可以得到拆迁补偿的。
除非有证据证明房屋产权的历史变迁,否则只能依房产证的名字认定房屋的产权。但这不影响你们可以得到的拆迁补偿的。
除非有证据证明房屋产权的历史变迁,否则只能依房产证的名字认定房屋的产权。但这不影响你们可以得到的拆迁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