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班的计算和补休的问题 公司每日工作时间是7.5小时。
周五 17:30-24:00 属于休息时间,但是做活动加班;
周六日,两天均是 06:00-23:00 做活动加班;
我写加班申请是按小时计算,则40.5小时。则可补休40.5/7.5=5.5日。
但是公司说只能计算周六日加班,而且只能计算两日。
请问公司这样的计算和安排是否合理?
周五 17:30-24:00 属于休息时间,但是做活动加班;
周六日,两天均是 06:00-23:00 做活动加班;
我写加班申请是按小时计算,则40.5小时。则可补休40.5/7.5=5.5日。
但是公司说只能计算周六日加班,而且只能计算两日。
请问公司这样的计算和安排是否合理?
2012-11-29 12:10 xia115(广东-广州)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