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户口迁出去的女儿有权继承父母的,及她的田地吗? 你好!请问户口迁出去的女儿有权继承父母的,及她的田地吗?
2018-06-13 10:54 ask201……(湖南-长沙)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8-06-13 10:59
这是可以按照法定方式来继承的
2 姚志斗律师 2018-06-13 10:55
您好,有继承权
3 陈晓云律师 2018-06-13 11:23
有继承权,
承包地由家庭成员承包
承包地由家庭成员承包
4 陈铠楷律师 2018-06-13 11:24
您好,有继承权
5 110网律师 2018-06-13 12:29
你户口已经迁出,不在村集体,是不可以继承你父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经营权,没有处分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
至于土地续包问题:土地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可由其家庭成员续包(不是该村村民的子女是不能续包的);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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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经营权,没有处分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
至于土地续包问题:土地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可由其家庭成员续包(不是该村村民的子女是不能续包的);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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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单义律师 2018-06-13 15:00
是可以按照法定方式来继承的
7 罗庚春团队律师 2018-06-13 15:19
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