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生产期间被告知解除合同,该如何维权 甲方向乙方购买一批货,在合同中约定,甲方有权提前四周通知停止生产。但是甲方仅提前两周通知,且乙方已经生产至80%。但是因为甲方不可控原因,必须解除合同,乙方不同意。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的预付款甲方要求返还。乙方该如何自我救济?谢谢!
2012-11-28 13:54 sunshi……(山东-青岛)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徐道德律师 电话:13791112770 2012年11月28日 14时07分
你这个问题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关于损失的数额,可以按照你生产的80%要求对方按合同价格收购就可以了!
2 110网律师 2012-11-28 13:56
你好,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3 110网律师 2012-11-28 19:18
当务之急是:证据保全(公证处证据保全公证)
下一步: 委托律师处理 因再往下会出现你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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