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手指点!!! 因交通事故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官司中,双方车辆互有损伤,交警判对方主要责任。我方车辆由交警拖至车场、政府物价部门作出车损认定(此后庭审中对方无异议)。事发后对方车辆被我方申请保全,直至事发40余天,对方才在由法院主持、(双方都在现场)抓阄选定的一家民营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车损鉴定,整整6个月后才出具鉴定报告,内容全是程序陈述,最后估出一数额,远高于我方预判和实际承受能力,且无损坏部件明细、无价格出处、无更换或维修依据、无前后照片对照等所有说明。法院认为此报告程序方面无问题,如果我方认为数额高,要求我方举证,且因对方车辆已大修完毕,我方不能再提重新鉴定。请高手指点:此报告真实合法有效吗?我该如何维护权益?谢!
2012-11-28 10:30 有你不冷(山东-青岛)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11月28日 19时13分
6个月当然太长了 这属于程序方面的问题 如果鉴定结果靠谱 就不要追究这样细枝末节的问题了 大修完毕是可以重新鉴定的 思考一下就明白了
2 孙新律师 2012-11-28 11:42
对方的每一项赔偿都需要有相应的法律依据的,不合理的要求可以拒绝,对于对方的起诉积极应诉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