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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学被保安殴打致残截肢,打人者不赔偿怎么办?
我同学被保安殴打致残截肢,打人者不赔偿怎么办? 我的朋友是吉林艺术学院的学生,2012年11月13日在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城建学院被保安殴打致残,左腿截肢。保安在被警察逮捕后以“没钱”作为理由拒绝赔偿,校方以“与他们无关”的理由拒绝赔偿,并留下“你们去告,能告赢我们就赔偿的话”而且长春市208医院、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存在误诊导致延误治疗的情况。警察在将打人者逮捕10天之后便将打人者释放。请问律师现在我的朋友现在应该如何维权?
2012-11-27 18:56 sunbow……(吉林-长春)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钟欣主任律师  电话:13009129756  2012年11月27日 20时44分
保安如果是在执行职务,则该学校有责任,如果致残则涉嫌刑事故意伤害罪,要求警察抓人,医院误诊则需要司法鉴定,详情律师维权。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2-11-27 21:30
学校有赔偿责任
3 110网律师  2012-11-27 19:01
保安如果是职务行为的,学校有赔偿责任
4 孙喜春律师  2012-11-28 05:54
你的问题不是通过简单的法律咨询就可以解决的,如需必要的法律帮助,你可以就近面询律师或者来所,以免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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