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合同纠纷 我有一私家车放在朋友的汽车租赁公司对外租赁,与朋友没有任何交接手续,在2009年11月朋友李某将车租给高某,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只是口头约定月租金6000元,结果在到期的前一天,高某驾车肇事,但是高某为无证驾驶,我朋友李某代替高某为此次事故的肇事司机经交警处理,交警认定我朋友李某付全责,此次事故造成三者车损失5000元,本车损失20000元,事后高某一直未出面协调此事,到2010年5月,车以修复但还在修理厂停放着,拒付此次事故的车辆修理费,以及租车费用,还有从肇事至今车辆耽误的误工费用,现在手上只有交警认定书一份,我该怎么处理此事,经法院是否能有结果。谢谢!
2010-06-04 12:33 来自你背后(内蒙古)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0年06月06日 14时46分
你好,如果证据充分可以要求高某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