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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
行政案件 因拆迁,政府划拨一块的国有土地给我使用,当时叫侄子帮忙办理确权手续,但是侄子在确权书上加上了他的自己的名字,现在房子变成我与他了共有。因当时侄子不够地方住,我自己又暂时不需要住,所以一直由侄子居住,而且房屋产权证,也是侄子领的,并且一直由侄子保管。我最近几天才得知上述的情况,侄子不肯跟我去办理变更手续,我想申请撤销国土资源和房管管理局的确权行为,但确权书上的日期是2003年,不知是否过了诉讼时效。另外可否直接申请政府作出裁决,这样可以避免诉讼时效问题?请问我现在该如何办?
2010-06-04 11:48 GGTAN(广东)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6-04 13:12
并未过诉讼时效,
可向法院提起确权之诉。
如果您有委托律师的意思,
诉讼的具体策略可当面沟通。
2 110网律师  2010-06-04 13:57
你好,未过诉讼时效。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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