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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某公司工作一年零七个月时间(18年6月),期间未缴纳任何社会保险,定于六月离职,商谈时间为5
本人在某公司工作一年零七个月时间(18年6月),期间未缴纳任何社会保险,定于六月离职,商谈时间为5 本人在某公司工作一年零七个月时间(18年6月),期间未缴纳任何社会保险,定于六月离职,商谈时间为5.13日,公司拖欠三个半月薪资,后因企业法人不认可,一直未予支付,5.21日晚再次讨要,最终与该企业所有细节敲定,约定稍晚时候支付,当晚酒后在下车过程中,企业法人因雨天路滑将要滑倒,我随手扶了一下,结果导致自身左腿支撑腿打滑摔倒,次日后到医院核磁共振检查,为左膝盖副韧带断裂,左膝前交叉韧带断裂,左膝半月板撕裂,现手术已经完成,需静养三个月,企业法人在5.29 6.3分两次支付完毕所欠我工资款,我想知道,此种情况可否索赔?从哪几个角度索赔
2018-06-05 18:25 ask201……(江苏-连云港)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8-06-05 18:29
这是可以按照社保局的规定来办理的
2 李大胜律师  电话:18061380723  2018-06-08 10:55
你好,可以申请权劳动仲裁。
3 冯倩雯律师  2018-06-06 11:07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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