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孩子抚养问题 你好,我是泰安的,我对象是滨州的,现在我们未婚生子。近期准备想回家补结婚证来,由于她那边彩礼风俗关系没达成一致,现在没有结婚。她家父母还要说把孩子户口落她哥哥户下,不给我了。请问我还能要回孩子吗?他们那样做对吗?如果我起诉要孩子有可能要回来吗?
2012-11-26 20:22 251796……(山东-青岛)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徐志远律师 电话:13583277890 2012年11月27日 14时42分
他们不对,你可以要回自己的孩子,但是要有证据证明是你的孩子,还要有证据证明她的妈妈没有抚养能力。
2 陈晓云律师 2012-11-26 20:33
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3 110网律师 2012-11-27 17:00
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