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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借款合同中仅写明“房屋抵押”字样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关于借款合同中仅写明“房屋抵押”字样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请问各位律师,老公欠别人债务50万元,签借款合同时承诺按期还款,过期不还则将现有唯一一套住房抵押给债权人。这份合同是背着我签订的,现在债权人已经通过法院把房子保全了,而且老公在外面还有其他的债务关系,请问如果其他债权人也来保全这套房子,最后通过法院拍卖房子的话,是先支付第一个保全房子的债权人欠债呢还是所有的保全房子的债权人都享有同等受偿权呢? 单在借款合同写明是房屋抵押但是没有经过房产局备案和我的签字是否属于有效抵押合同?(房子是我们婚前一起买的,户名是老公户名,但是我有很多证据证明房子属于我们夫妻共同财产)
2012-11-26 15:56 lj_cry……(北京-东城区) 已有 1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2年11月26日 15时59分
房产抵押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方可设定,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对方是无权行使抵押权的,你可以提出异议,并且如果是你的唯一房产法院也是无权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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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赵亮律师  2012-11-26 15:57
借款协议中可以约定抵押,符合法律规定。 我的补充: 2012-11-26 15:58

如果法院对财产进行执行时,应当先就有担保的债权进行偿还,剩余的一般债务依次按照比例受偿。

3 孙新律师  2012-11-26 15:58
答:抵押合同生效,但是不发生物权效力。
4 110网律师  2012-11-26 15:58
你好,有效。
5 孙新律师  2012-11-26 16:03
对于房地产抵押是需要登记的,登记时生效。第四十一条 【抵押物登记及其效力】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 【抵押物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6 孙新律师  2012-11-26 16:07
没有登记就不能要求优先权。
7 陈晓云律师  2012-11-26 16:13
有效,但如果其他人有抵押登记的,则抵押登记的债权人优先受偿
8 孙新律师  2012-11-26 16:17
有效,但如果其他人有抵押登记的,则抵押登记的债权人优先受偿。
9 孙新律师  2012-11-26 16:22
你好,借款协议可以约定房屋抵押,约定有效,符合法律规定,但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10 孙新律师  2012-11-26 16:33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11 李同红律师  2012-11-26 17:27
如果其他人有抵押登记的,则抵押登记的债权人优先受偿。
12 李建成律师  2012-11-26 17:27
有效地
13 常路律师  2012-11-26 17:28
您好,有效,如果其他人有抵押登记的,则抵押登记的债权人优先受偿。
14 赵江涛律师  2012-11-27 11:34
抵押合同生效,但是不发生物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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